鞍山新东方被授予“诚信办学单位”
    2010-11-12

作者:校办    来源:鞍山新东方
        我校于2010年10月份被鞍山市教育局评为鞍山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心“诚信办学单位”,我校校长王旭被评为“先进个人”,并颁发了奖牌和证书。

        这说明我校办学理念先进,定位准确,办学行为规范,社会诚信度高,得到了市教育局的认可及肯定。

        我校以后会再接再厉、不断探索、不断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社会信誉度,为鞍山市民办教育添砖加瓦。